关于克尔凯郭尔,我无法说得很多,我还没有他的传记。我仅知道他是一个丹麦的神学家,存在主义的创使人,于四十二岁时死于肺结核。他的思想大大启发了奥地利作家卡夫卡。卡夫卡是现代文学的创使人,而且他于四十一岁时死于肺结核。另外还有一位在四十多岁死于肺结核的大作家是俄罗斯契诃夫,他是现代戏剧的创使人。
这该死的肺结核病让这几个如此伟大的人死于他们的壮年,真是一个魔鬼。所幸现在已有小白药丸来整治它。可以让人不那么害怕它了。本篇不是医学论文,所以不去讨论肺结核。
卡夫卡是欧洲犹太人,他是一位犹太思想家,而克尔凯郭尔是基督教的思想家,犹太教与基督教之间有很强的对立。犹太人是压根不承认耶稣是神之子的,而基督教徒们则在《四福音书》中对正统古板的犹太人进行了无情的嘲讽。而且耶稣基督也是被法利赛人(犹太人的一支)的祭师陷害而死。所以这两个教派之间可以说是水火不容。但是这两个作家却能在思想上产生共鸣,也许可能与肺结核病有关。我在卡夫卡传记的附录的卡夫卡年表上读到这一段:
“1917年 住在炼金街的住房,后移居美泉宫住房。继续写乡村医生小说集。7月第二次订婚。9月4 日:察觉患有肺结核。居住在屈劳他的妹妹奥特拉家。12月12日办公室休假。研读克尔凯郭尔。写格言(八开笔记本)。12月,第二次解除婚约,布拉格。”
在这个年表里我们可以看到两个细节,一是,卡夫卡的病发在他第二次订婚之后,而解除婚约又在他病发之后。这一段在卡夫卡的传记中有介绍。布洛德把卡夫卡的痛苦写得很感人。这里先不去说它。
第二点就是他研读克尔凯郭尔也是在查出患有肺结核病之后。肺结核病对当时的人来说很可怕,因为它是一种不治之症。它可以使人活在巨大的恐惧之中。
克尔凯郭尔对害怕和恐惧两个概念所作的区别很深刻。他说害怕来自于确定之物,而恐惧则来自于不确定之物。比如说疾病令他害怕,而那个时时能预感到却不能确定的生命之最后一秒钟却时时让他恐惧。
这本书就叫《恐惧与颤栗》,而恐惧的定义就是上述这个定义。即它来自于不确定之物,或者说来自于世界之荒谬。
现在我稍微离题远一点,说一下宗教。
对于那些坚定的无神论论者来说,宗教是很荒诞的东西。因为,他们会认为既然没有神,那么宗教中所说的就都是谎言和迷信的玩意儿,因此进一步认为从宗教所生出来的思想也是无意义无聊的东西。信仰是虚无的,仅只有某种精神作用,或者说本质上就是自欺欺人。但是我要说,这真是大谬不然。只有对宗教完全不理解的人才会这么想。
我不是要在这里让大家去信教,我只是要指出它的真正的价值。
其实宗教思想中并不仅仅是向人们指出神的存在,然后搬神弄鬼的吓唬人。它还告诉人应该怎样生活,给人指出一条道路。所有的宗教都向人指出人生的道路。而它的价值正在此处。既使剥去所有的宗教的神的外衣,它仍然有此种价值。
一个人一旦信仰了某种宗教,他就相当于被领入到一个通向人生终点的路口,而那些没有宗教信仰的人则永远是徘徊在他的生活边缘,绕来绕去不知要往何处去。即使有某种理想也是一样。信仰要比理想复杂的多。
借用卡夫卡的一句格言:
“信仰是一把砍头刀,它那样轻,又那样重。”
据我认为,人应该先选择一个路口走进去。哪怕那是一条错误的路,选择的是一个错误的方向,也比永远不知所向不知所终的绕来绕去的要强。而且我还相信,那怕一开始走的是一条错误的道路上,人最终也有可能(虽然只是有可能)辨别出正确的方向。不走则永远不可能。
我不能知道克尔凯郭尔和卡夫卡的宗教信仰倒底是个什么样子的。但是他们的思辨却能够说明他们的形象。
在俄罗斯大作家陀斯妥耶夫斯基的笔下有这么一个人物,即《群魔》中的斯塔夫罗金,作家是这样说他的:
“倘若斯塔夫罗金有宗教信仰,那他也并不相信他有宗教信仰。倘若他没有宗教信仰,那他也并不相信他没有宗教信仰。
我觉得没有什么能比这句话更能贴切地说明这种思想家中的怀疑主义者的形像了。
从历史上来看,这些怀疑主义者们的结局都不太好,不是把自己搞得变疯就是就是把自己搞得绝望自杀。但是又都在死后变得不朽。
现在有点离题太远了,还是扯回来单说克尔凯郭尔吧。
克尔凯郭尔的一生很复杂。他做过牧师,也曾放荡地生活过一阵子。一生的最后几年则全花在与教会的论战中。他的这篇《恐惧与颤栗》是他对《圣经》旧约中一个故事的思辨。
这个故事是关于亚伯拉罕的,亚伯拉罕在《圣经》中被称为信仰之父。所有的牧师布道讲到信仰时都会提到他。亚伯拉罕坚信上帝,凡是上帝让他做的他都确信不疑,他一直到八十多岁的时候都没有子女。后来他与他的使女生了一个儿子,但是他的使女是不是犹太人,而是一个埃及人。到了他一百岁的时候,他的妻子撒拉也九十多岁了。上帝向他显现并许诺给他一个儿子,结果他在他的老年才得到了一个真正的犹太人的儿子,这个儿子取名为以撒。这是他到了老年才得到的独养儿子,因此很是受他们老俩口的疼爱。特别是撒拉,因为撒拉说:“神使我喜笑,凡听见的必与我一同喜笑。”这欢喜使她很是溢于言表。
下面是《圣经》的原文:
“这些事以后,神要试验亚伯拉罕,就呼叫他说:‘亚伯拉罕!’他说:‘我在这里。’神说:‘你带上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你所爱的以撒,往摩利亚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献为燔祭(燔祭是要把祭品先放完血然后用火烤熟献祭方式)。’亚伯拉罕清早起来,备上驴,带着两个仆人和他儿子以撒,也劈好了燔祭的柴,就起身往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到了第三日,亚伯拉罕举目远远地看见那地方。亚伯拉罕对他的仆人说:‘你们和驴在此等候,我与童子往那里去拜一拜,就回到你们这里来。亚伯拉罕把燔祭的柴放在他儿子以撒身上,自己手里拿着火与刀,于是二人同行。以撒对他父亲亚伯拉罕说:‘父亲哪!’亚伯拉罕说:‘我儿,我在这里。’以撒说:‘请看,火与柴都有了,但燔祭的羊羔在哪里呢?’亚伯拉罕说:‘我儿,神必自己预备作燔祭的羊羔。’于是二人同行。
“他们到了神所指示的地方,亚伯拉罕在那里筑坛,把柴摆好,捆绑他的儿子以撒,放在坛的柴上。亚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杀他的儿子。耶和华的使者从天上呼叫他说:‘亚伯拉罕!亚伯拉罕!’他说‘我在这里。’天使说:‘你不可在这童子身上下手,一点不可害他。现在我知道你是敬畏神的了,因为你没有将你的儿子,就是你独生的儿子,留下不给我。’亚伯拉罕举目观看,不料,有一只公羊,两角扣在稠密的小树中,亚伯们罕就取了那只公羊来,献为燔祭,代替他的儿子。亚伯拉罕给那地方起名叫耶和华以勒(意思是‘耶和华必预备’)•••••••••”
在这篇故事里,克尔凯郭尔发现了宗教与世俗伦理学之间的一个不可调和的矛盾。也许正是在这里使他对他的信仰产生了怀疑,也从而使他开始思考“人的存在”这个终生的主题。
现在在来说一说一个基本的知识:
哲学的本质是让我们辨别真假;伦理学的本质是让我们辨别善恶;美学的本质是让我们辨别美丑。而宗教的本质是教人应该如何生活。
宗教最复杂,克尔凯郭尔在这本书中有这样一段话:
“据说理解黑格尔很困难,而至于理解亚伯拉罕,哎哟,那就如同玩弹子球一样轻而易举。超越黑格尔那是个奇迹,但是超越亚伯拉罕,那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我本人曾花费了相当多的时间去理解黑格尔的哲学,也相信自己已经多少懂得了一些,并且轻率地相信,,其中一些观点我虽努力却并未弄懂。其原因就在于黑格尔本人就并不完全清楚。我做这一切时轻而易举,自然而然。没有出现精神紧张。但是当我不得不思考亚伯拉罕时,我的确筋疲力尽了。我始终意识到作为亚伯拉罕生活内容的那个怪异悖论。我时常被击溃,而我的思想尽管充满激情,却依然无法深入到那悖论,无法前进一分一毫。我竭尽全力去捕捉它,却立即原地瘫倒。”
那么这倒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悖论呢?
在这书里很复杂,克尔凯郭尔把这个悖论剖析了三层,最后才得出他不想要的结果。那就是荒谬的力量。
第一层是:能否怀疑这故事中的伦理学目的。
第二层是:对上帝是否存在绝对义务。
第三层是:亚伯拉罕对妻子撒拉,儿子以撒隐匿自己的目的是否符合伦理。
在这每一层中克尔凯郭尔都展示了其强大的思辨能力。他辨得非常深入,里面的抽象概念很多,我在这里很难把它们剖析清楚。除非整个照抄,我想还是不要了,我们直奔主题,把这个悖论一点一点列出来吧。
在剖第一层时还是先来听我讲他所引述的一个故事吧:
这个故事称为《伊菲格涅亚》,这个故事有很多版本,我这里是欧里庇德斯的。
伊菲格涅亚是阿伽门农王的女儿,阿伽门农是引起特洛亚战争的美女海伦的大伯,也就是海伦的丈夫墨涅拉俄斯的大哥。
阿伽门农和墨涅拉俄斯都是希腊半岛上的一个城邦之王。
墨涅拉俄斯的海伦被特洛亚王子帕里斯给撬走了。墨涅拉俄斯就去请求阿伽门农出兵和他一起去把她追回来,顺便把帕里斯的家给铲铲平,以解解绿帽之气。
但是特洛亚的国王普里阿摩斯有八十多个儿子(妻子当然也很多)和巨多的骏马。特别是其大儿子赫克托尔更是历害,只有阿克琉斯才能打得过他。因而阿伽门农考虑到用他们兄弟俩的力量不足以战胜特洛亚,于是他们就召集希腊各城邦之王请求他们协助,并且告诉他们说,假如这次不给特洛亚一点教训,他们就会在将来来到这里,想抢走谁老婆就抢走谁老婆(牛B 的很)。
于是希腊人就被他们聚集在一个叫奥利斯的海滩上,其中当然要有阿基琉斯,还有那个打完仗好多年没回到家的奥德修斯,(据说他是希腊人中最狡猾的人,还有人说他是西绪福斯的私生子。这里面有个传说,说的是奥德修斯的姥爷是个狡猾的人,他常常偷别人的牛,然后把它们的毛柒上别的色让人认不出来,但是西绪福斯却在他的牛的蹄子上作的记号,结果那些被奥德修斯的姥爷偷去的牛还是被他认出了,于是奥德修斯的姥爷认为西绪福斯比他还要狡猾,对他很钦佩,就把他女儿先给了西绪福斯,后来才给了奥德修斯的爸爸,因此有人就说奥德修斯是西绪福斯的私生子,西绪福斯就是那个因为狡猾欺骗了神,而受惩罚推石头的人。)还有一个叫卡尔卡斯的预言家以及其它一些大腕名人。并推举阿伽门农为联军之王,造了很多艘大船,预备了好多好多食物和兵械。当这一切都准备好了以后,那能把他们送到战场上去的顺风却总也等不来。
卡尔卡斯找到了因由,原来是希腊人得罪了女神阿尔沁弥斯,是女神不让海上刮起顺风来的。而且如果想要平息女神的怒气就必须要用阿伽门农的女儿伊菲格涅亚的鲜血来献祭才行。
没有办法,老阿伽门农只好给他的妻子写信,让她把伊菲格涅亚带来,为了达到这目的,他在信中谎称要把伊菲格涅亚许配给阿基琉斯为妻。于是他的妻子就高高兴兴地把他们的女儿给带来了,但是当她们还在路上的时候,阿伽门农后悔了,他又写了一封信要告知她们详情,但是这封信却落入了他兄弟墨涅拉俄斯手里。结果是阿伽门农被他的兄弟狠狠地抢白了一番。(这个家伙真是个王八蛋,老婆自己不仅管不住,跑了自己还追不回来,还得求别人,别人不愿意,他就给人一个大讥讽。虽然荷马在他的《伊利亚特》中给了他一个勇猛的金发狮王的形象,但是莎士比亚在他的喜剧《特罗伊洛斯和克瑞西达》中对他很是嘲弄,欧里庇德斯可能也有点不喜欢他。)
当克吕泰涅斯特拉和伊菲格涅亚伊菲格涅亚来到的时候,迎接她们的是那个送信的老仆人,并且巧遇阿基琉斯。于是一切都真相大白,阿基琉斯决定保护伊菲格涅亚,当然这是可能的,阿基琉斯要想做什么是没有做不成的。但是伊菲格涅亚在听完了她父亲的难处以后却自愿伏死。
于是希腊人得到了他们的顺风。在特洛亚战斗了十年才把海伦抢了回来。(这十年里海伦一直在特洛亚吃吃喝喝,玩得还很高兴。)阿基琉斯也战死了,阿伽门农也在他回到家以后,被因为这件事而恨他的克吕泰涅斯特拉,伙同他的堂弟把他给害死了。当然后来阿伽门农王的儿了俄瑞斯沁斯为父报仇,又把他叔叔和他亲妈给干掉了。据说阿伽门农家族被神诅咒,家族不断发生仇杀和凶杀。家族里的人几乎都没什么好下场。当然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墨涅拉俄斯,战争以后他又可以看着大美女海伦在他的宫殿里吃吃喝喝,玩得很高兴,他因此很幸福。••••••••扯太远了啊。
在这个故事里阿伽门农王和亚伯拉罕有一点是相似的,即都是他们自己用他们的子女的生命来献祭来成就他们的事,但是不同之处在于:
阿伽门农做这一切是为了别人为了公众,而亚伯拉罕做这一切却是为了自己。
因为信仰是最个人化的东西,一个人有信仰那绝不是为了别人而有的。亚伯拉罕是信仰之父,他所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他自己。伦理学上说:“一个人爱他的儿子要胜过他自己。”但是亚伯拉罕去为了他自己而要杀了他的儿子。所以从伦理学上来说亚伯拉罕就是在犯罪。这就是那个悖论的第一层。下面将再剖开第二层。
假如说亚伯拉罕所做的是上帝让他做的,他做这一切都是上帝的旨意,而上帝的旨意他必须服从,也就是说他对上帝负有绝对的义务,这种绝对的义务要超越伦理学的范围达到更高的境界去理解。那么现在分析人是否要对上帝负有绝对的义务,以及假如人应该对上帝负有绝对的义务,会是一种什么境况。
假如人对上帝负有绝对的义务,那么他就不能爱别人胜过他自己,因为一旦他爱别人胜过他自己,那么他将不能履行得了这个绝对的义务。比如亚伯拉罕就会把以撒藏起来,所以人一旦对上帝负有绝对的义务,那么他就不能爱任何人,他只能爱上帝和他自己。引申一点说,就是亚伯拉罕根本就不爱以撒。至少他不能象爱自己那样爱以撒。于是,上帝为了试探他让他奉献他最爱的人,那应该是奉献他自己而不是以撒。但是上帝却让他去奉献他并不爱的以撒,这很没有意义,几乎可以说是谋杀,这也是荒谬。(这里我写得很快,但是读的时候却需要慢一些。)
这是第二层的荒谬。下面剖第三层。第三层剖开的是亚伯拉罕的嘴巴。即他在做这件事之前,他没有对撒拉说,也没有对以撒说。他独自去做这件事。这种沉默是否符合伦理学的目的。
其实,到了第二层,人的处境中的荒谬性就已经很明了了。宗教,不仅仅是宗教,告诉人们,你只要有信仰(即坚定的信念)你就能获得幸福,或者说最终必能得到幸福,但是真正的信仰(坚定的信念)却存在于一种荒谬中。因而也就是说人只有通过荒谬的力量才能得到它,才能得到幸福。注意,不是说不能得到,是说必须借助于荒谬才能得到。
克尔凯郭尔的第三层剖析实际上转向了伦理学与美学之间的关系。
美学让人识别美,发现美,创造美从而得到快乐和幸福。但凡是一个人都能在美好的事上找到他的幸福,只是各人与各人对美的理解不一样而已。所以美学对人来说也是很重要的。它也关系到人的幸福和快乐。但是克尔凯郭尔却通过几个故事证明了美学与伦理学之间也有一个大鸿沟。人只有通过荒谬的力量才能克服伦理学而得到美学上的追求。
关于这个问题,克尔凯郭尔举了几个故事的例子,其中有些我没有看过原作,也没有搜到。所以不好用它们。最主要的一个是希腊神话中的《阿格尼斯和雄性人鱼》。安徒生最喜爱这个故事,他为些写了一个歌剧好象。但是这一篇我也没有读过。所以也不好分析。我准备了一个我们中国人的故事。也许这样会有一些危险,但是我还是要试一试。错误之处欢迎批评指正。
这个故事就是由王朔的两篇小说改编的八集电视剧《过把瘾》,现在可能已经没有这么短的电视剧了。很老了,可能还是有人看过的,最少应该看过王朔的小说吧。很感人的一片。导演是赵宝刚,主演是王志文、江姗、和刘蓓。
这个故事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特别是结尾非常美,催人泪下,是一个悲剧。那么我们就来分析一下这个故事中的美学与伦理学之间的关系吧。
方言(王志文饰演)和杜梅(江姗饰演)由于偶然的机会相遇了 (不是青梅竹马)。然后呢就很自然地相爱了,受的很浪漫,很温馨。方言是个有才华的斯斯文文的男人,通常这种人总是很讨女人的欢心。结果他们也结婚了。但是在结婚以后两个人的生活出现了一点问题,具体的原因是这个杜梅太爱这个男人了,这让那个男人受不了。结果他们就分开了,当中可能还有杜梅因为方言而自杀的情节。总之他们的离婚也很感人。
再后来又过了一段时间。他们又由于一个偶然的原因相遇了。这一次,杜梅好象知道了爱需要距离什么的,于是她开始客客气气地与方言交往,而方言嘛本来也不是讨厌她,这一次一方面因为女主角的变化,另一方面因为上一段婚姻的愧疚他也决定与她再重新的交往下去。也就是说他们都又重新找到了他们所要的东西。所以这一次他们比上一次更浪漫更热烈地相爱起来。这第二次的爱情非常幸福简直可以称得上完美。可惜里面的细节都让我忘完了。但是重要的不再这里。它在影片的结尾部分。
当这么两个人都发觉谁也离不开谁的时候,发生了一件痛苦的事。那就是方言被查出患上了一种叫作肌无力的绝症。得了这种病的人会在几个月内丧失他们的力量,包括内脏中的肌肉。也就是说他只有几个月好活。而且在这几个月他将什么也不能做,就是连给她一个拥抱也给不了。
是他自己去检查的,检查出来以后他就封住了他自己的嘴巴。他打算不告诉她,他将对她隐藏真相。
大家要注意一下这个沉默造成的对真相的隐匿,因为它在几乎所有的悲剧中都存在,也有可能不是由故意的沉默造成的,是由于迟到的口信造成的(这你可以想到《罗密欧与朱丽叶》。也可能由不断的延拓造成的,一个人不断地三缄其口,最终酿成悲剧(这你可以想到《奥赛罗》)。这都是古典悲剧中的技巧,现代悲剧不是这种样子了,那是由契诃夫开创的。现在不谈戏剧理论接着往下说我们的故事。
方言向杜梅隐瞒了他的病,但是他却向杜梅的女友(刘蓓饰演)公开了他的秘密。现在这个关健人物出现了,这个故事的最关健的一个不可或缺的人出现了,可以说没有这个人,这个故事结尾的悲剧之美是不可能存在的。通常,分析一个故事,人们习惯于把视角放在主角身上,但是现在我们把视角放在这个配角身上,看看这个人身上所具有的荒谬性。
她知道了他的秘密,在他的说服下他决定帮助他隐匿这个秘密。理由是她爱杜梅也爱方言,也爱他们之间的爱情。为了帮助方言达到他的目的(即与杜梅断绝关系,不让她承受死别的痛苦,只让她承受生离的痛苦。)她与他演出了一出假的奸情戏。并且故意让杜梅撞见,惹得杜梅醋性大发,伤感不已,只能痛苦的离去。这也使得这三个人都难受的要命,痛苦不已(包括观众)。现在我们先来记下这个重要的人物的第一笔帐,她帮助了他,而背叛了她的女友。
故事发展下去,这个配角人物又发现杜梅实在是难以承受这种打击,另外她还有点恐惧(关于这个恐惧我在下面才会说到),于是又向她公开了他的秘密。现在这是她的第二笔帐,即现在她背叛了他,而帮助了她。
也许是在生离的痛苦和死别的痛苦中她拿不定主意使她做出的两次行为前后矛盾。但能使她做出这种相悖的行为的绝对不会是什么理性,只能是荒谬的力量。
杜梅又回到了方言的身边。而方言却再也没有力量拥抱她,只能瘫倒在她怀里。
如果没有借助于荒谬性的力量的帮助,这个重要的配角就不可能在思想上产生两次波动,而所有的美学效果就不会出来,不会存在。
但是荒谬性还不仅仅在这里,它还存在于美学与伦理学之间的一个大鸿沟上。
现在再回头来说一说这个配角的心理,她爱男主角和女主角,而且爱他们的爱情,但是他却被男主角说服,欺骗和背叛女主角,使方言处于一段在孤独和病痛的双重折磨下的痛苦中。也使杜梅则被迫处于被背叛和侮辱(关于这个侮辱我也会在下面讲到)的双重痛苦中。她爱他们俩,却使他们俩过得都很痛苦,这很荒谬。唯一的解释还是生离和死别那个更痛苦之间的不可选择。
但是现在我们假设这个秘密不被公开出来,方言默默地死去,杜梅也将在她的余生中郁郁而终。她和男主角之间的关系除了她自己之外再也无人能够证明。那么这个人将成为一个罪人被定格在她自己的人生。因此可以说这件事就是那个男人所设下的一个陷井,他把她陷入于不义之中。所以方言的目的和所做的沉默的行为都是不道义的,不爷们的。这在伦理学上是讲不通的。所以她第一次的沉默也是荒谬的。所以我上面说到她公开的理由里还有她的恐惧。
她最后又公开了他的秘密,背叛了方言,一方面可以为自己的将来冼脱一下罪名。另一方面她的这种公开实际上是给了杜梅的良心的一个大大的侮辱。为什么说是侮辱呢?因为她和方言都认定死别比生离痛苦,也就是说,对于一个临死的病人,他身边的人应该在他还没有死之前就赶紧抛弃他,而不是让他死在她怀里。但是这在伦理学上是讲不通的。人怎么可以这样呢?是吧。他和她把杜梅推到这种境界中去,怎么就不是对杜梅的人格上的一种侮辱呢?他们把杜梅陷入了这样一种境界,是不道义的,是不姐妹的。也是荒谬的。在伦理学上站不住脚的。
好了。对这个故事的分析就到这里。我们只有仔细地分析才能理解其意义,才能理解这个故事中的荒谬性。
伦理学让人知道善,并通过追求善而获得幸福,美学让人知道美,并通过追求美而获得幸福。但是经过克尔凯郭尔的思辨以后,你会发现这两者之间不可调和,你要么是善的却只能生活在丑中,要么是美的却要生活在恶中。总之你根本无法在正常的情况下,也就是说在哲学上指引为真的方向上真正的得到时幸福。除非借助于荒谬的力量。
这里不是说不能得到幸福,而是说人只有通过荒谬性的力量才能得到幸福。
而这正是人真正的处境,人的存在就是一种荒谬。
这就是克尔凯郭尔的结论,这也是卡夫卡在其中看到了的东西,也是加缪在《西绪福斯的神话》中要费力战胜的主题,即人存在于荒谬中不错,但是应该在这种荒谬中推出活下去的希望,而不是推出绝望。
好,本文在此结束。感谢那些阅读到最后一个字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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