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是卡夫卡写得较早的一个短篇,这一篇写的并不难懂,只是因为它是卡夫卡写得,所以让别人以为它很难懂,原因是有些人并不知道卡夫卡的思想也是从一些简单的思想发展出来的。
这一篇写于1912年9月22日的晚间,卡夫卡生于1873年,也就是说是他即将到三十岁时写的东西,他死于四十一岁。在这最后的十一年里他的思想发展的很快,后期的思想与前期的思想有很大的差距,这是应该注意的。
人生是分阶段的。
卡夫卡喜欢读克尔凯郭尔,克尔凯郭尔喜欢读叔本华。叔本华写过人生的各阶段,克尔凯郭尔也写过。所以说卡夫卡不可能对这个东西没有思考过。当然他是在1917年才正式阅读克尔凯郭尔的。
三十岁,我们国家被称为而立之年,这是一个人的人生走向真正的独立的一年。这一年是一个人的一生的中的一个重要的时间段。虽然说人生的发展是连续的,但是这种阶段性的心理突变也是存在的。这种突变的存在性也许是与人的社会认知有关,也就是说当有人不断的向我们指出它的存在性时,我们就可能把它当作真的存在的东西来看了。
另外指出一点,即在心理学上有一个叫“二十九岁现象”的东西。那里研究的就是一种人要真正开始独立之前的焦虑。
现在不扯这个问题了。之所以扯这么远是因为这篇小说的主题是儿子与父亲之间的对抗。这种对抗的本质就是儿子一直想要独立,并且在父亲老而且病了的状态下认为自己已经取得了独立,并享受到了独立所能给于人的安宁。但是他的父亲却通过一些事例轻而易举地就把他的良好的自我感觉驳得无踪无影。使他象一个被剪除了所有的后路和前路的人,只有走出家门去跳河。
最后那个父亲的判决之所以有那么大的力量,就是因为他一下了就消解了儿子的独立性,使他的儿子,这个觉得自己已获得某种独立,是个有能力独立的人一下子感到原来自己一无所能,根本就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他以前的独立是虚假的,或者说以前就没有独立过,将来也不可能,甚至永远都不可能。一个儿子听了他父亲的这种话是会产生绝望的。于是他(格奥尔格)奔出家门从大桥翻入了河中。
儿子和父亲的关系一直是卡夫卡思想中深思的主题。他为此写过一封假想的信即《致父亲的信》那应该是文学史上对父子关系剖析是最深刻的一篇,读来很让人爱感动的,不管是做父亲的还是做儿子了。
对于一个非常常爱自己的生活的人(对卡夫卡来说就是读、思和写)他得不到外界的赞赏也没有什么,唯独家里人的反对会让他不容易接受,因为这很折磨人,人人都有这种经历,即被父母约束不能做自己想做的事,只能按他们给设计好的路线走。如果他样设计的道路是可以接受的还好,一旦是难以接受的那将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在这封信中他深刻地,竭尽全力地剖析他们父子的关系和各自不同的生活态度,他为自己辨解,也为他的父亲辨解,他知道这种辨解是没用的,因为态度是不能用理智驳倒的。要让人转变自己的生活态度,就是让人承认自已的生活一塌糊涂,这是让谁也无法承受的。他觉得自己根本没有可能说服他的父亲,但是他的父亲的生活也永远无法让他赞同。他认识到了这一点,这让他感觉到很痛苦。
当然最痛苦的还不是矛盾的不可调和,而是在调合这个矛盾的时候所产生的对抗,这种对抗有时是很让人受不了的,特别是一些很伤人心的父母对子女们的“判决”。
这篇小说就是在表现这种受不了的判决。一种可以把人推入绝望的判决,因为这判决让人看到自己一无是处,一无所能,完全没有再活下去的必要和希望,死的完事。(想一想有多少人因为自己父母的指责而自杀或离家出走,你就会发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了。)
卡夫卡把这个小说说成是一个“夜晚的幽灵”(它写于夜间而且是通宵)他说“我写下它把它固定下来,因而完成对幽灵的抵御。”这个幽灵就是上述那种痛苦吧。
关于这篇小说的写作方法和技巧,卡夫卡说得最好,所以只需引用一下他的日记就行了:
“乘修改《判决》的机会,我写下就我目前所认识到的觉得在这个故事中看清楚了的所有关系。这是必要的,因为这是从我身上自然而然生下来的产儿,满身污垢和泥浆,而只有我具有可以通过污泥触及躯体的手,也只有我有兴趣这么做:
“那位朋友(文中那个在彼得堡的朋友)是父与子之间的联系,他是他们之间最大的共同性。独自坐在窗前时,格奥尔格喜不自胜地玩味着这一共同物,以为已经赢得了父亲,一切在他眼前都显得那么安宁,包括那一闪即逝的伤感。现在故事的发展表明,父亲是怎样从那个共同物,即从那个朋友那儿突出自己,并把自己放在与格奥尔格对立的地位,他通过其它那些较次要的共同点而加强自己的地位,诸如通过母亲的爱和依从,通过对母亲的始终不渝的缅怀,通过最初确实是由父亲为商店争取到的顾客。格奥尔格则什么也没有,那个未婚妻在这故事中只是由于父子同那个朋友,即同那个共同点的关系的存在才存在,同时由于尚未结婚,她不得进入那父子的血缘范围,因此轻而易举地被父亲排除了。那共同点的一切都是环绕着父亲耸立起来的,而格奥尔格只是觉得它是一种陌生的独立而形成的,他所保护得不够的,受到俄国革命之害的东西。正因为他除了看着父亲以外,别的一无所能,所以父亲对他的最后判决才会对他产生如此强烈的效果。”
好了,关于本篇就说这么多,希望做父母的再不要给自己的孩子下这种严厉的“判决”,因为这很伤人,而且在你伤了人的时候还不知道,子女总是最注重父母的评价或者说“判决”的。
再补充一下由雅诺施记下的卡夫卡谈话录中的一段:
弗朗兹·卡夫卡说“儿了造老子的反,这既是文学中的古老题材,又是一个更古老的世界问题,人们就这个题材写过许多悲剧和喜剧,但在现实中这是个喜剧材料。爱尔兰人辛格辛格(1871——1909)写的《西方世界的花花公子》那为描写儿子反抗父亲的喜剧,认识到这一点,他的《西方世界的花花公子》中的儿子是个爱吹牛的年轻人,他夸口说他打死了父亲,这时他老子来了,使这位要打倒父亲权威的年轻人出尽了洋相。”
本文结束,谢谢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