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愤青最理想的艺术载体不是电影,而是摇滚乐,因此,多数跟摇滚乐相关的电影都可以算作愤青片。
——周黎明(《看电影》专栏作家)
由吴彦祖、耿乐、舒淇三位俊男美女主演的《北京乐与路》是一部反应那些怀揣着摇滚梦想、又挣扎在这个圈子底层的摇滚音乐人的生活、理想、爱恨情仇、鸡泥蒜皮……
个人不太懂摇滚乐,也不太理解,忍受不了那种高分贝、高节奏的听觉刺激,最多只能听一听更靠近流行乐的轻摇滚。所以不太理解摇滚人的生活,不太理解那生活经历和音乐中饱含的愤怒。直到看了周黎明先生关于愤青和愤青电影的一些评论,才有一点豁然开朗。
首先愤青不是一种个人行为,要有一定数量的一代青年在同一时期因为相同或相似的理由点燃了心中怒火,才构成了愤青一族。愤青不是饥寒交迫的陈胜吴广,他们只出现于繁华盛世。就像片中叛逆的吴彦祖出身于香港富裕的家庭、愤怒的耿乐的家庭也不至于太不济,至少他父亲是国家铁路部门的正式员工。在烽火连天或饿殍遍地的日子,青年人忙着砍柴觅食、扶老携幼、互相残杀……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情去愤怒。真正贫困窘迫的社会最底层人眼神中没有愤怒,甚至没有痛苦和绝望,他们的目光空洞迷茫,早已木然。
这种一代人的愤怒有教育作依托,有温饱甚至是衣食无忧作保证。在电影里愤青界的前辈是马龙·白兰度、詹姆斯·狄恩再到罗伯特·德尼罗、《猜火车》、《搏击俱乐部》……现实生活中的西方愤青起源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西方社会经济高速发展,跟今天的中国差不多,虽然我们的贫富差距还是让那时代的西方社会自惭形愧,但在垮掉的一代眼中,这已经足以引起怒火。
暴力、性、摇滚——发泄愤怒的最好途径,因此就不难理解一部摇滚电影为什么会是一部愤青片了。关于西方愤青的产生,还有一种解读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西方社会高速发展,但道德观念和水平却停留在维多利亚时代。道德观念和道德水准有高低之分,却没有好坏之分,道德水准过高则严苛和压抑(这是产生愤青的温床),而过低则放纵和糜烂(这是一些愤青的外在表现),明显都不好。所以性解放以后西方愤青的数量和质量极具下降。《搏击俱乐部》在艺术上堪称愤青电影的顶峰,杰克和泰勒原来是一个人的两面,绝妙的反应了愤青的生活和心里状态,但它在本土的影响力远远不及在中国。拉丁语电影里绝少见到真正的愤青,拉丁人个个像发了情的猫,每天想着泡这个泡那个,哪有工夫愤怒。一部反映拉丁愤青界的祖师爷切·格瓦拉青年时游历美洲的电影《摩托日记》更像是游历各国的性爱日记。看来罗曼蒂克确实不是愤青应有的品质。
我们可以称影片中的耿乐等人为“愤青艺术家”,至少他们是在实实在在的追求艺术。传统的艺术家一般是这两种:一种是莫扎特式的天赋型,年纪轻轻甚至英年早逝,貌似没有什么阅历积累和沉淀,但就是气死人的才情逼人;一种是贝多芬式的厚积薄发型,历尽坎坷终生追求,中年或晚年发出振聋发聩的呐喊。愤青艺术家应该不属于以上两类,他们是薄积厚发,挟青春资本、叛逆的精神、对世态炎凉的反感发出自己的呐喊。就如同片中耿乐的人生信条:“男子汉大丈夫,不挣窝囊钱,不喝跌份酒,不抱小骚货。”不过理想具有向现实妥协的特性,所以无论是片中的耿乐还是他的那些同道中人最后都没能守住他们的信条……
最后引述一段很有积极意义的话:愤怒是一种包袱。正因如此,我们需要愤青片,因为愤怒的艺术能帮我们泄愤,最终摆脱包袱,银幕暴力能一定程度取代现实暴力(但对于极少数人却会强化原本的暴力倾向)。愤怒是包袱,但愤怒也可以是原动力,一切要看你如何处理了。
另:本文献给即将回来的某愤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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